我与六、四班一起走过二十四天(三)
我与六、四班一起走过二十四天(二)
我与六、四班一起走过二十四天(一)
愿景与力行
淘“宝”记
学校周六举行了首届学习用品交流大集。整个校园是人山人海,热闹非凡。
我先到六年级摊前转了一圈。六、四一女生立刻很大方地向我推荐一本彩印本《世界上下五千年》,我拿起一翻,只一翻,眼球就被吸引住了:简洁的文字,精美的图画,既具文学价值,更具史料价值。购买之欲大增。
我问了价钱,12元钱一本。我开玩笑地说:“10元钱一本得了。”谁知这小女孩大概是为了急于生意开张吧,竟然满口答应。20元钱两本,生意成交,双方皆大欢喜。
生活不认识你
观“省小语名师课堂教学艺术展示研讨会”有感
金庸先生在干什么?
分“家”风波
班级立法,好!
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,校有校纪;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班级立法,一个字——好!
今天读了《教师报》(2007年1月17日第四版)上的一篇文章《学生自订班级法 老师违犯也受罚》,不仅为龚春梅老师的做法叫好。
长期以来,都认为做教师累,做班主任更是累上加累,工作量甚至大大超过了所任课程的工作量,而且整天小心翼翼,操碎了心,也伤尽了心,却往往出力不讨好。那么有没有既少出力,少操心,又讨好的办法呢?有!那就是制定班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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